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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照-1.jpg 

文/臥斧導讀

  書寫家族的小說,通常講的,都不止是家族。

  說起來「家族」的定義很簡單:以「婚姻」及「血緣」搭出主幹,連結「夫妻」與「親子」元素,如此便構成了「家庭」這個所謂的「社會最基本單位」,真要稍微複雜一點,加上「領養」及「同居」之類的旁枝,大約也就能描述絕大部份的狀況;單一家庭開枝散葉之後,「家族」於是形成。

  家族包括許多價值意義,諸如成長、教育,在經濟及情感上的相互依存,以及延續種族繁衍等等,因為這個基本單位,正卡在「個人」與「社會」當中的關鍵位置。

  雖然定義簡單,但因為位置特別,所以書寫一個家族,就會連結到更多面向。

  比如陳玉慧的《海神家族》,以尋根女子的故事對應台灣百年歷史,更巧妙地將媽祖傳說編織入裡,顯現海島背景的重要特性;比如莫言的《豐乳肥臀》,以母親及姊妹的各種遭遇,描述歷史長河裡的動盪年代,以及身處其中的堅韌女性與相對而言莽撞、短視、急功甚至怯懦的男性;比如山崎豐子的《華麗一族(華麗□□一族)》,以父子之間的鬥爭及恩仇,帶出六○年代末期詭譎多變的商場內幕及利益勾結的政治黑箱,成為橫切歷史斷面、值得觀察細究的社會切片。

  又如比馬奎斯(Gabriel Garcia Marquez)的偉大作品:《百年孤寂(Cien anos de soledad)》。

  《百年孤寂》這部記錄了邦迪亞(Buendia)家族六代起落的故事,其中不但充滿了中南美洲熱帶生活的奇異風貌、移民墾荒的蓽路藍縷,也置入了資本主義入侵小鎮的反思、對「歷史」真相的辯證;權力的交替、慾望的肆流,充滿革命戰役的動亂史實與滿是特異象徵的魔幻角色,全都被細密地編織在這部小說當中。馬奎斯以虛構的小鎮馬康多(Macondo)反應拉丁美洲的百年興衰,也利用這部小說,替自己在其他作品中反覆提及的馬康多小鎮,撰寫生滅的經過──在寫馬康多鎮史時,同時寫進了現實中的拉丁美洲斷代史;在寫邦迪亞家族史時,同時寫進了自己創作中重要背景的完整歷史。

  在這樣的書寫部族當中,《地下室狗頭(Doghead)》是頗特殊的一部作品。

  《地下室狗頭》是丹麥作家莫頓.朗斯藍(Morten Ramsland)2005 年出版的作品,由名為奧斯卡.艾瑞克松(Asger Eriksson)的第一人稱主述者,講述自己家族的三代歷史,從在二戰之後被尊為戰爭英雄的祖父阿斯吉爾(Askild)開始談起,細數父系血脈之後,再將母系家族捲進敘述當中,構成一幅繁複黑暗卻時時令人發噱的畫作。

  上下三代的家族紀錄,似乎不是多麼複雜的歷史。

  但藉著奧斯卡回憶講述這支家族沿革的朗斯藍,並不是規規矩矩地順著時間軸向記敘,而是以一種宛如雜耍藝人投擲物件的姿態出現──這種在西方稱為「juggling」的雜技,常見的型態是由表演者不斷地向半空拋接三個或更大數量的球、瓶、火炬甚至尖刀等物件,在表演當中,表演者會利用雙手的動作,不讓拋擲的物作墜地。近代這類表演更見精進,除了表演者加入配合音樂節奏加入雙手交錯、肢體舞動等難度更高的動作外,還會利用拋球的彈性加上表演的場地形勢,創造出各種反彈花式。觀眾眼見球體飛躍,常分不清這顆球來自何處、要往哪裡,只看得見交錯縱橫的弧形軌跡,劃出複雜的炫目圖形。

  《地下室狗頭》當中的第一顆球,拉出阿斯吉爾在德國荒原上狂奔的畫面。

  隨著情節開展,愈來愈多的角色加入這個拋擲炫技的軌跡當中:有些角色曾在不自覺的剎那彼此擦肩而過,有些角色的碰撞則讓另一些角色的動線產生變化、人生就此改觀。待讀者追蹤了足夠的角色、閱讀了多段的人生,才會發現:原來投擲一切的原點,來自奧斯卡與姊姊的對話──彼時阿斯吉爾的妻子、亦即奧斯卡的祖母碧玉(Bjork)已然行將就木,在神智不甚清楚的情況下,原來遠走他鄉的奧斯卡被召回故鄉丹麥,在與照顧祖母的姊姊對話當中,爬梳整個家族歷史。

  如此的敘述方式看似繁複,但不時能夠讀到朗斯藍巧妙埋設的關鍵。

  阿斯吉爾爺爺因故失聰的耳朵、尼爾斯(Niels)爸爸對收集硬幣的狂熱、遠走他鄉的叔叔、姪兒們戴著玩的假鼻子……以及糾纏奧斯卡的「狗頭」等等,在各段敘述當中反覆出現,而這些物事的來龍去脈,會在另一些段落當中連綴補齊,彷彿拋向空中的球總在繞行軌道後,盡責地回到原點,讓家族成員各自己的遭遇不是獨立順流的時光渠道,而是絞揉纏繞、互相牽扯的龐雜線團。

  除此之外,這種種關鍵物件,也代表了角色們的心魔及表裡不一的傳奇。

  這是除了敘事模式之外,《地下室狗頭》與其他家族小說最大的不同:大多數描述家族的小說,都利用「家族」這個銜接個人與社會的卡榫位置,將內裡的小歷史和外在的大歷史交纏描寫、相互指涉;但《地下室狗頭》裡的歷史書寫雖然從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動盪年代講起,卻沒有太過側重記錄世界在那些年代的變化,相反的,朗斯藍將大部份的筆墨,都放在家族角色各自經歷的描寫當中。

  尤有甚者,在對這些家族成員的記述當中,呈現的幾乎都是人皆有之的劣性。

  從阿斯吉爾開始的三代家族,幾乎每個成員都有自己的幻想和理念,但在努力往這些方向經營人生的時候,卻幾乎都因各種緣由被扯離正途,最後愈偏愈遠。被稱為英雄的人其實沒做過什麼英雄事蹟,以為自己選擇愛情的人發現自己完全不切實際,酗酒者、投機客、偷窺竊聽攔截信件的舉動、不負責任遠走他鄉的逃離……這些亂七八糟的作為,這家人似乎樣樣不缺;最諷刺的,是主述者奧斯卡以擅於說謊聞名,於是連從他口中說出來的這些經歷,看起來都蒙上了一層半真半假、無法全然採信的翳影。

  神奇的是,透過這樣的手法,反倒顯出了「家族」的另一個特性。

  因為各式巧合緣份才能形成婚配,因為生物繁衍動作才會延續血脈,但除此之外,連結家族成員的,其實是彼此之間互動後發展的種種──尚未產生交集的成員原來的過往及相互碰撞之後迸發的情節、一起生活的成員在不經意間替彼此製造的轉折及挑戰情境……家族成員共享故事內裡的真相,共同維持故事的進展,一面揭開對方的瘡疤,一面掩飾對方的困窘,一面給對方製造麻煩,又一面幫對方解決問題。

  是的,某一群人之所以形成家族,實則是因他們共享著故事。

  這樣的故事會岔出許多龐雜的分枝,但卻能在分枝當中找到相似的特點;這樣的故事或許不盡誠實,但身在其中的人卻可能因角度不同而探知片段真相。某些晦暗會因此多了狡猾但逗趣的色彩,某些衝突最後可能化為溫和且寧靜的風光。

  《地下室狗頭》原來以丹麥文創作,在被譯成英文之後,讀者的反應不一。

  大多數的書評給予正面的肯定,有的讀者直呼受不了這群個性扭曲的瘋子,也有的讀者覺得這樣的怪異十分有趣。

  但是,倘若換個閱讀角度,就會發現所有瘋狂角色都是為了引領故事而存在的,而這些橫衝直撞滑稽突梯的事蹟,其實勇敢地反應了某種不堪入目的真實;是故因這些故事而黏著依附的家族成員,會在惡意中嚐出幽默、在劣性中觸及溫柔,於是便有了反省、包容,並產生新故事的可能。

  這是對家族意義的另類思索,也是《地下室狗頭》獨樹一幟的閱讀經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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